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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农发〔2008〕10号贯彻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实施意见
【发稿时间:2009-4-2 11:06:40 【作 者: 【主 题 词:
【责任编辑:永善县管理员 【稿件来源:永善县农业局 【审核发布:永善县管理员

永农发〔2008〕10号

 

永善县农业局关于

贯彻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实施意见

 

县局属各单位:

  为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能,优化农业环境,增强农业执行力和公信力,根据永善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实施方案》(永政发〔2008〕73号)文件精神,全面做好我局行政问责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以下简称“四项制度”)的实施工作,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推行四项制度的重要意义

全面推行行政问责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四项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切实提高工作效能、优化服务环境、增强执行力和公信力、推进服务型农业建设的重大举措。四项制度的推行,有利于推动农业职能进一步向创造良好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转变,推动管理工作进一步向以人为本、便民高效、程序规范、公正透明的方式转变。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转变观念,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推行“四项制度”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四项制度”的落实,努力推进农业行政执法、服务型部门、责任型部门、效能型部门、廉洁型部门建设,促进农业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结合实际,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四项制度的贯彻实施

县政府实施四项制度是新一届政府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农业的一件大事,要切实抓好落实。抓落实要体现在“全、实、严”三字上。“全”就是要把四项制度的贯彻实施落实到所有站、所、股、室,所有人员,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实”就是实实在在把贯彻四项制度抓好,承诺的事项要坚决兑现,人人都要以“我”代表县农业局、“我”的一言一行代表县农业局形象来抓好贯彻落实,实实在在地把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工作抓好抓实。“严”就是在四项制度实施中对工作没有做好,群众不满意,社会不认可的人和事要严格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一)推行行政问责

   1.行政问责坚持权责对应、实事求是、公平公正、责任承担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发挥干部主观能动性相结合的原则。

  2.行政负责人问责是指部门领导班子正副职,因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或者履行行政职责不到位,以致失职、渎职,影响行政秩序和效率,造成公共利益或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

  3.行政负责人应当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推行服务承诺制

    1.服务承诺制是指行政机关以及向社会提供服务项目的部门根据工作职能要求,对服务的内容、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相关具体事项,向社会和公众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承担违诺责任的制度。

  2.局属各单位要遵遁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原则,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和完善服务承诺制,把各项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置于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之下,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公众满意程度。

  3.局属各单位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包括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精简审批环节,简化办事手续。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包括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必须向社会公开法律依据、资格要求、条件标准、必备手续、办理程序、收费标准和办理时限。其它服务项目也要提出具体的服务程序和时限规定,并向社会全面公开。

  4.局属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职能权限,向社会和公众公示本站、所、股、室的职能状况、服务事项、承办人员、监督方式、投诉电话等内容,让公众充分了解和知晓。

  5.局属各单位要在制定明确服务标准的基础上,将各类行政审批项目(包括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及备案事项的服务承诺,采取互联网上公布、印发办事指南等多种形式予以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

  6.局属各单位要切实规范服务行为,履行8项工作承诺:不让来办事的人员在我这里受到冷落;不让工作的事项在我这里积压延误;不让工作的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工作的机密在我这里泄露;不让影响团结的言行在我身上出现;不让违纪违法的行为在我身上发生;不让机关形象因我受到影响;不让群众的利益因我受到侵害。

  7.局属各单位要要坚持依法行政,搞好廉洁自律,执行8项严厉禁止:严厉禁止索贿受礼;严厉禁止吃、拿、卡、要;严厉禁止推、拖、压、蒙;严厉禁止以言代法;严厉禁止优亲厚友;严厉禁止以权谋私;严厉禁止态度冷漠、作风粗暴;严厉禁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行为。

   (三)推行首问责任制

  1.首问责任制是指服务对象到行政机关以及向社会提供服务项目的部门咨询或办理相关事项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要认真解答、负责办理或引荐到相关部门的制度。首位业务受理人即为首问责任人。

  2.首问责任制遵循热情主动、文明办事、服务规范、及时高效的原则。局属各单位要根据业务职能,确定责任内容,实行登记制度,对来访人员的姓名、单位、时间、咨询或办理事项、办理结果等进行登记。以备查询和考核。

  3.首问责任制适用于行政机关和向社会提供服务项目的部门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我局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要实行挂牌上岗,向社会公示姓名、职务、工作岗位、业务范围和投诉方式,以便服务对象了解其身份,实施有效的服务监督。

   4.咨询或办理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能办理的应现场办理;不能现场办理的,要说明相关情况;需要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咨询或办理事项属于本单位相关站、所、股、室的职责,首问接待人要及时引荐到相关站、所、股、室办理;若经办人(业务受理人)不在,首问接待人应主动与其联系;若联系不上,首问接待人要先将被服务对象的有关材料收下,做好记录,随后移交给经办人(业务受理人)。咨询或办理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首问接待人要耐心解释,并尽己所能给予指导和帮助。

  5.服务对象通过电话咨询、反映问题、投诉或举报的,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接待人。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应认真负责回答;属于我局其他站、所、股、室的,应将有关的电话告知来电人,尽可能地为来电人提供帮助。

   (四)积极推行限时办结制

   1.限时办结制是指行政机关以及向社会提供服务项目的部门遵循准时、规范、高效、负责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处理行政服务事项的制度。

  2.局属相关单位要认真对待和办理各种限时办结的行政服务事项。限时办结的范围包括:各类行政审批(包括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和备案事项;来信来访、领导交办事项以及其它需要及时办理的事项。

  3.对行政审批(包括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等行政管理事项,以及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举报和投诉的答复,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办理时限规定的,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办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办理时限的,各站、所、股、室要要按照便民利民、优质高效的原则,分类确定办理时限,并向社会公告。能够缩短时间、当场办理的,应当及时办理。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要及时向服务对象说明原因。

  4.及时部署和落实上级各项重大决策。不需要制定具体政策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需要充分调研,制定具体政策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制定工作计划,并向上级发文机关报告。对请示性事项要及时研究处理,作出明确答复,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答复时限以收件日作为计算工作日的起始时间。

  5.行政机关以及向社会提供服务项目的部门要最大限度地削减前置条件,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工作效率,方便服务对象。凡是能即时办结的要即时办结;能当日办结的要当日办结;一时办结不了的,要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做好解释工作。

  6.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业务工作要实行AB角制,能够相互补位;提倡工作人员一岗多责,一岗多能,确保各项工作运转正常。因特殊情况离开工作岗位的,要以留言、启事等方式实行告知。

  三、加强组织领导和确保贯彻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经局务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和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站、所、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局实施“四项制度”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办。由朱开洪任办公室主任,佘超任副主任,刘静、吴光艳、熊琳为办公室人员,负责实施“四项制度”的日常事务工作。

  (二)严格对推行四项制度的考评

  要将“四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对于执行效果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执行不力、甚至违反“四项制度”的要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对执行“四项制度”不合格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连续两年不合格的,调整工作岗位。对违反“四项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三)加强学习,确保“四项制度”的落实

  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局属各站、所、股、室贯彻落实四项制度负第一责任。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切实把全面推行“四项制度”,作为严格依法行政、转变作风、优化农业环境、树立服务形象、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作为基本的工作内容确立下来,坚持与抓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明确职责任务,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四项制度”落到实处。

  “四项制度”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强学习教育:一是积极抓好自学和讨论,迅速掀起“四项制度”的学习宣传热潮。使全局干部职工都知晓“四项制度”的内容和要求,深刻领会实施“四项制度”对提高部门执行力、公信力,提高为人民服务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意义,把握“四项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增强带头抓落实、带头作表率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局属各站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加强自身学习贯彻的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加大问责力度,切实抓好“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三是加大对“四项制度”实施的宣传力度,在全局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利用板报和溪洛渡农业信息网等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形成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的浓厚氛围。

  局属各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四项制度”在我局的贯彻落实工作。

  本实施意见于2008年5月15日起实行。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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